一通咨询电话里的困惑:钱花在了别人身上,为什么追不回来
发现配偶出轨、还把家里的钱花在第三者身上,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把钱要回来。但有一类情形,法院并不支持你向第三者追回财产,你只能转向自己的配偶,主张离婚损害赔偿。常见的有这么几种:钱已经被吃喝玩乐消费掉、送出去的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、证据只能证明「花了钱」却证明不了「送给了谁」、以及出轨程度没达到法定赔偿门槛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接待这类咨询时,第一件事往往不是算钱,而是先帮当事人分清:你手上这条线索,该走「返还」这条路,还是该走「赔偿」这条路。
前段时间有位女士来咨询。她发现丈夫两年间陆续给一位异性转账,加起来二十多万,另外还有不少一起吃饭、旅游、订酒店的开销。她的想法很直接:这些都是夫妻共同财产,凭什么给外人,我要全部要回来。
后来一笔一笔整理下来,能主张返还的其实只有转账那部分。吃饭、旅游、住宿这些,钱早就变成了消费,没有具体的财产还在对方手里,追不回来。她听完沉默了一会儿,问:那这些钱就白花了?也不完全是。这些支出可以作为配偶有过错的事实,在离婚时一并主张损害赔偿,也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请求照顾无过错方。只是路径变了,请求的对象也变了。
先分清两条路:一条叫返还财产,一条叫离婚损害赔偿
这两个说法平时常被混着用,法律上却是两回事,走错了方向,时间和诉讼费都白搭。
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,不分份额。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共同财产,应当双方协商一致。配偶背着你把大额财产无偿送给第三者,属于无权处分;同时这种赠与建立在婚外关系上,违背公序良俗,赠与行为无效,你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。这条路针对的是第三者,目标是让财产回到共同财产里来。
离婚损害赔偿则是另一条路。它针对的是有过错的配偶本人,理由是对方的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家暴、虐待遗弃或者其它重大过错导致离婚,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。它赔的是你受到的损害,不是把某笔钱从谁手里拿回来。
打个比方:前者像把被人搬走的东西搬回家,前提是东西还在;后者像对方把你家的东西砸了,你要求他赔钱,砸掉的东西本身回不来了。
哪些情形只能向配偶主张赔偿、追不回财产
这里要注意,并不是说这些情况下你什么都拿不到,而是说诉讼对象要换成配偶,请求的内容要换成赔偿,或者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请求予以照顾。
钱已经变成饭局、机票和酒店,没有可以返还的财产
返还要有具体的物或者款项。配偶请第三者吃饭、旅游、看演出,这些钱已经转化为消费,第三者手里并没有留下对应的财产,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返还。实践中常见的是把这类支出整理成清单,作为过错证据提交,用在损害赔偿或者财产分割的酌情照顾上。
送出去的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
一方的婚前财产、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,都属于个人财产,另一方对这些财产没有共有权。配偶拿自己的个人财产去赠与,你无权以共有权受侵害为由要求第三者返还。这时候能主张的,仍然是对配偶的离婚损害赔偿。
只有转账记录,说不清款项性质
很多人手里只有银行流水,没有聊天记录、没有亲密照片。对方一句「生意往来」「借款」,你的返还请求就可能卡在举证上。结合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,这类案件通常要求原告证明款项是无偿赠与、且与婚外关系存在关联。证据链断了,法院不会仅凭转账记录认定赠与,这条追回的路基本走不通,只能退回离婚损害赔偿或者分割照顾的思路。
只是出轨,没到「同居」的程度
离婚损害赔偿是有门槛的。偶尔的婚外情、一夜情,通常不构成法定赔偿情形。要达到「与他人同居」这种持续稳定共同生活的程度,或者构成重婚、其它重大过错,法院才会支持赔偿请求。这一点常被误解,以为只要抓到出轨就能索赔。
法条原文摆在这里,两条路的差别一目了然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;(二)与他人同居;(三)实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返还财产这边,依据的是《民法典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、无权处分与违背公序良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。两条路的差别,用一张表看得更清楚。
| 比较项 | 向第三者主张返还财产 | 向配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|
|---|---|---|
| 请求权基础 | 夫妻共同财产共有权、赠与无效 | 配偶存在法定过错导致离婚 |
| 针对对象 | 接受赠与的第三者 | 有过错的配偶本人 |
| 举证重点 | 款项为无偿赠与、与婚外关系关联、财产仍存在 | 过错达到法定情形、离婚系过错所致 |
| 结果 | 财产返还至夫妻共同财产 | 由配偶支付物质与精神损害赔偿 |
表格里最后一行要特别留意。返还的结果是钱回到共同财产,离婚时还要再分;赔偿的结果是配偶从自己那份里掏钱给你。两种结果不能重复计算。
真要动手,按这几步走
- 先固定证据,别急着摊牌。银行流水、微信和支付宝账单、聊天记录、照片、录音,能保存的先保存,尤其是会消失的聊天记录,建议做屏幕录制而不是截图。
- 把资金按性质分类。大额转账、购房购车出资、贵重物品,归为可能返还的一类;餐饮、旅游、住宿、日常小额红包,归为消费类。做一个时间、金额、收款方的表格,比一沓流水清楚得多。
- 判断对方送的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。查清款项来源,是婚前存款、婚后工资,还是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钱,这一步直接决定能不能向第三者主张。
- 决定诉讼路径。打算离婚的,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,同时另案起诉第三者返还;暂时不离婚的,也可以先单独起诉第三者确认赠与无效、要求返还,注意诉讼时效。
- 评估调解空间。这类案件很多在庭前就和解了,赔偿金额、返还范围都可以谈,不一定非要判决。
去律所面谈之前,把这些材料备齐,沟通效率会高很多:
- 结婚证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
- 近两到三年的银行流水、微信与支付宝账单
- 聊天记录、照片、录音等能反映婚外关系的材料
- 房产、车辆、公司股权的登记信息
- 第三者的姓名、身份信息或至少可供查询的线索
- 家庭收入支出的大致清单,包括房贷、子女教育费用
最后几句实在话
遭遇这类事,情绪上很难冷静,但诉讼是讲证据和路径的。先想清楚你要的是钱回来,还是要对方付出代价,这两件事的法律走法不一样,能拿到的结果也不一样。有些钱注定追不回,不代表你什么都主张不了,只是要换个对象、换个请求。
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是2009年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,位于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,长期代理上海地区离婚诉讼、财产分割、抚养权等婚姻家事案件。本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发现,很多当事人吃亏不是因为没理,而是因为在最该保存证据的那几周里,先把事情闹开了。拿不准的时候,早点找专业人士看一眼手里的材料,比事后补救有用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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