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申请。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,对方拖着不给房屋折价款、不付抚养费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递交书面申请,请求发布悬赏公告,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;悬赏金和公告费用原则上由申请执行人自己承担,法院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,就会发布。
去年底一位女士来咨询。她诉讼离婚后拿到判决:男方支付房屋折价款110万元,每月抚养费3000元。执行立案半年,法院网络查控只划到七千多元存款和一辆还在按揭的车。男方的工资卡早换成了母亲的账户,人一直在上海做装修生意,朋友圈里新店开业的照片发得很勤。她问得很直接:能不能悬赏他?钱我愿意出,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、交给谁、大概要花多少。
这类问题在上海的离婚后执行案件里出现频率不低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发现,很多当事人卡住的不是“愿不愿意花钱”,而是不清楚悬赏公告的申请门槛、材料形式和悬赏金怎么定,一犹豫就错过了执行时机。
悬赏公告在法律上到底解决什么问题
它不是通缉,也不是把人曝光了事。悬赏公告的本质,是由法院发布、面向不特定公众征集财产线索的一份公告,把“找财产”这件事从申请执行人一个人,扩展到他身边的人、生意伙伴、房东、前同事。
制度依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司法解释里。法院是发布主体,申请执行人是申请主体,举报人只对法院负责,信息应当保密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: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;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条件,应当准许并发布悬赏公告。悬赏公告应当载明悬赏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、线索提供方式以及举报人保密等事项。
这里要注意,悬赏公告只解决“线索从哪里来”,不解决“钱怎么执行到位”。它和限制高消费、纳入失信名单、报告财产令、司法拘留、拒执罪控告是并列的工具,不是替代关系。
法院会不会同意?悬赏金谁出、出多少?
法院审查的核心是必要性,不是你急不急
实践中常见的要求是:执行案件已经立案,法院已经发出报告财产令,网络查控和传统调查(房产、车辆、工商、证券、公积金)做过一轮,仍未发现足以覆盖执行标的的财产。这时候递交悬赏申请,通过的概率明显更高。
如果案件已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也不影响申请。可以先写恢复执行申请书,再把悬赏申请一并递交。这里要注意,恢复执行和悬赏申请是两份材料,不要混在一张纸上。
悬赏金原则上自己掏,别指望转嫁给对方
悬赏金不属于执行费用,法院一般不会判由被执行人负担。它是申请执行人自愿支出的对价,通常需要在申请时预交,或者书面承诺从执行到位的款项中优先扣除。
金额怎么定?上海地区的一般执行口径是比例制与定额制并存,比例多在执行到位金额的5%到10%之间,定额从几千元到两三万元都有。标的110万元,愿意拿出5%就是5.5万元,对普通家庭不是小数。有的法院支持与保险机构合作的悬赏保险,申请执行人只付保费,线索兑现后由保险赔付悬赏金;是否适用,建议直接向执行法官问一句,各院做法不完全一致。
| 设定方式 | 常见做法 | 要注意的地方 |
|---|---|---|
| 比例制 | 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%至10%计算悬赏金 | 申请书中写明比例与计算基数,兑付时从执行款中优先扣除 |
| 定额制 | 一次性支付固定金额,常见5000元至2万元 | 金额偏低线索质量差,偏高自身负担重,可先小额试水 |
| 分档制 | 提供有效账户、地址给固定奖励,实际执行到位再按比例追加 | 分档标准必须写进申请书,否则兑付时容易起争议 |
什么样的线索算有用,什么不算
有用的大致是三类:资金流,包括被执行人本人或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、工资代发账户、微信支付宝收款码、经营流水;资产,包括未登记在他名下但由其出资或实际使用的房产、车辆、股权;经营线索,包括店铺地址、仓库、工地、挂靠的公司。
不算的主要是两种:法院已经掌握并查封冻结的财产;“他肯定有钱”这类没有具体指向的描述。举报人还要注意手段合法,不能跟踪偷拍、购买个人信息、私自调取银行流水。线索来源违法,法院不会采纳,还可能给自己惹上麻烦。
从写申请到拿到悬赏金,七步走完流程
- 先确认执行案件的状态。翻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,确认已立案、已收到报告财产令;若已终本,先准备恢复执行申请书。
- 起草悬赏执行申请书。写清案号、双方身份信息与联系方式、执行依据、尚未执行到位的金额、悬赏金数额或计算方法、承诺按公告支付、线索提交方式,本人签名或盖章。
- 备齐附件。身份证复印件、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、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,以及自己掌握的财产线索说明,哪怕是几条聊天记录、几张门店照片。
- 按要求处理悬赏金。需要预交的,按法院通知交纳;可以承诺从执行款中扣除的,在申请书里写明确认条款。
- 递交并等待审查。多数法院在执行事务中心窗口或诉讼服务平台接收,材料齐全后一般在数日内给出是否准许的意见,准许的由法院制作并发布公告。
- 关注发布渠道和期限。常见渠道是法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被执行人住所地和经营场所张贴;公告期限通常六个月至一年,期满仍有必要的可以申请续发。
- 线索核查与兑付。举报人向法院提供线索,法院登记、核查、采取措施,先举报者优先;款项实际到位后,按公告标准从执行款中支付或由申请执行人支付,法院对举报人信息保密。
材料递进去之后不要只在家里等。隔两三周给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打个电话,问一句公告发在哪些渠道、有没有人提供线索,比反复焦虑有用得多。
悬赏只是组合拳里的一环
离婚后的财产执行有个特点:被执行人往往不是没钱,而是钱不在自己名下。悬赏公告能挖出线索,但挖出来之后怎么变成到账的钱,还要靠别的动作接上。
比如发现他把房子过户给了再婚配偶,可以考虑另行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;发现他长期在某家公司上班有固定工资,可以申请法院向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,按月扣留提取;发现他有能力履行却转移财产,可以整理证据向法院提供拒执罪控告线索。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名单也别停,那是持续施压的底盘。
坦白说,悬赏公告能不能兑现,取决于线索质量,也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还在本地活动。做与不做,取舍在于标的大小和你愿意投入的成本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处理这类案件时,通常先把网络查控反馈、社保与工商信息过一遍,判断“还有没有藏的空间”,再决定要不要走悬赏这一步。
常见问题
不预交悬赏金,法院会发公告吗?
有的法院可以,但要写清承诺。悬赏金性质上是申请执行人的自愿支出,法院关心的是这笔钱最终能不能兑现,所以实务中常要求提交“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除”的书面确认;个别法院仍要求预交或提供担保,递交前问一句最稳妥。
我提供的线索法院说已经掌握,还能拿悬赏金吗?
一般不能。悬赏针对的是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信息,已经查封、冻结或者申请执行人此前已向法院提交过的线索,通常不计入悬赏范围。所以第一次提交线索时就该留好书面记录,避免后面扯不清。
被执行人把财产转到新配偶名下,悬赏还有意义吗?
有意义,但要配合其他诉讼。悬赏能查到房产过户时间、新配偶名下车辆、共同经营的店铺等信息,这些正是后续撤销权诉讼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的素材;单靠悬赏公告,法院不会直接把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财产执行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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