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 · 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全天候无休
咨询热线: 158-2183-2774

上海:婚内大额转账给第三者,赠与行为是否无效

把钱要回来之前,先弄清这几种情形怎么判

先说结论:这类赠与通常被认定无效,钱也有可能追得回来

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,把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账给婚外第三者,这种赠与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全部无效——并不是送出去就没办法了,也不是只能要回一半。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,要求第三者返还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代理过不少这类纠纷,需要提前说清楚的是:“大额”“第三者”“赠与”这三个词,在法庭上每一个都要靠证据说话,证据不到位,结论就可能翻过来。

“无效”是法律上的评价,“钱到账”是执行层面的结果,这是两件事,不能混为一谈。判决赢了但对方名下没有财产,同样可能拿不到钱。所以越早动手、越早保全,主动权越大。

哪些转账最容易被认定无效?

本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发现,钱的形式不一样,法院审查的重点也不一样。常见的有这么三类。

直接转账、发红包、代付消费

这类最常见。几百上千的日常往来,可能被解释成人情往来或者小额赠与;但几万、几十万地转,尤其是带有“520”“1314”这类特殊数字、备注暧昧、时间集中在深夜或节假日的,法院一般会结合聊天记录认定存在婚外情关系,进而认定赠与违背公序良俗。要注意,单笔金额小但次数密集、累计数额大的,也可能被整体认定为无效并需要返还。

给第三者买房、买车、付首付、还贷款

这种金额大、痕迹清楚,反而好办。房款从谁的账户出、登记在谁名下、贷款谁在还,银行流水和不动产登记信息一查就明白。实践中还有一种变通做法:房子登记在第三者名下,但钱是通过第三者亲属的账户转过去的,这就需要把资金链条一环一环接上,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。

以“借款”“工资”“投资分红”名义打的钱

这是对方最常用的抗辩。说是借款,就得拿出借条、还款记录、利息约定;说是工资,就得有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、考勤记录;说是投资分红,就得有投资协议和项目真实性。拿不出来,抗辩往往站不住。反过来说,如果这些形式上的材料真的齐全,追回难度会明显上升,这也是为什么越早介入越好。

夫妻共同财产,从来不是一个人说了算

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:“钱是他挣的,他愿意给谁就给谁。”这个理解是错的。婚后取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经营收益、投资收益,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。平等处理权不等于各自可以随意处分一半,更不等于可以把大额财产无偿送给家庭以外的人。

法律留了一个口子,叫日常家事代理。买菜、交水电费、给孩子报班、添置家电,这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小额支出,一方做了就算数,另一方不能事后翻脸说“我没同意”。但给第三者转几十万,显然超出了日常家事的范围。打个比方,家里买台冰箱不需要商量,把房子过户给别人,就得两个人点头。

所以问题的核心不是“钱是谁挣的”,而是“这笔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、处分行为有没有超出日常家事范围、目的是不是为了维系婚外关系”。三个问题答完,结论基本就出来了。

法条依据:无效的底气从哪里来

不是法官凭感觉判的,条文写得很清楚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: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: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把这两条接起来看就明白了:婚外情基础上的无偿赠与,违背公序良俗,无效;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,又没经过另一方同意,同样站不住。行为无效之后,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,这是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确立的规则。

另外两条也用得上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有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,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——不离婚也能分。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则明确,离婚分割财产时对这类行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,离婚后才发现,还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。

这里要注意,条文给的是路径,不是结果。诉讼请求怎么写、证据怎么组织、先打哪一场官司,都会影响最终拿到手的钱。

这几种想当然,容易让人吃亏

“离婚协议签了、婚也离了,就追不了了。”不是。离婚后才发现婚内有这笔转账的,仍然可以另行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,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关键是知道之日起算的诉讼时效,一般是三年,别拖着。

“钱有一半是他的,所以只能要回一半。”这是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。多数法院的处理是认定赠与整体无效、判令全额返还,理由是共同财产是一个整体,擅自处分全部无效;也有少数案件按一半处理。上海地区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,通常会结合款项性质、双方婚姻状况、第三者是否善意等因素综合判断。所以不要自己先在心里打五折。

“有转账记录就够了。”远远不够。转账记录只能证明钱过去了,证明不了为什么过去。真正起作用的是转账记录加上能证明婚外情关系的聊天记录、照片、录音、开房记录,再加上能证明款项用途的购房合同、车辆登记信息。证据之间要能互相印证。

“先闹一闹,让对方怕了就会还。”过激做法可能给自己惹麻烦,比如公开他人隐私、上门纠缠。合法取证、依法起诉,看起来慢,实际更快。

想把钱追回来,按这个顺序走

  1. 先固定证据,别急着摊牌。把银行流水、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对方名下房产和车辆信息尽量收集完整。银行一般能打印近几年的流水,更早的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。截图要保留原始载体,别只存图片。
  2. 把钱的性质和去向理清楚。哪些是赠与,哪些可能是借款或消费代付,哪些已经变成了房子、车子。这决定了诉讼请求怎么写,也决定了后面能不能执行到财产。
  3. 选路径。正在打离婚官司的,可以在这起案件里一并主张;已经离婚或者暂时不想离的,可以单独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;符合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六条情形的,还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共同财产。三条路各有取舍,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。
  4. 考虑财产保全。如果发现对方或第三者名下有房、有车、有存款,起诉时同步申请保全,避免判决下来钱已经转走。
  5. 注意时效,尽快启动。返还请求适用三年诉讼时效,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。很多人是在离婚一两年后才发现端倪,越晚取证越难。

写到这里,给一句实在的建议:这类案子胜负往往不在法庭辩论,而在证据准备的那几周。情绪先放一放,把流水打出来、把记录存好,比什么都管用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是2009年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所,办公地点在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,长期处理上海地区的离婚、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纠纷。如果你正卡在“钱转给了谁、还能不能要回来”这一步,把材料带过来,先把事实捋清楚,再谈怎么打。

相关阅读

遇到婚姻家事法律问题?

专业律师为您分析案情,制定最优诉讼策略

158-2183-2774
FREE CONSULTATION

免费案件评估

无论您正在经历哪种婚姻家事纠纷,专业律师都能为您评估案件走向、预判诉讼风险。填写右侧表单描述您的情况,我们将在24小时内回复。

法律依据
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: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
免费法律咨询

请如实填写信息,律师将为您评估案件

一键拨号 在线咨询 联系地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