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,跟分居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系。分居不等于离婚,只要婚姻关系还没解除,一方在分居期间取得的工资、奖金、经营收益,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要一并算清楚。真正决定分割结果的,是财产的性质、来源,以及你手上有没有证据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在实务中发现,不少人不是输在道理上,而是输在“以为分居了就可以不管”。
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?这类误解最容易让财产吃亏
先看三个出现频率最高的错误做法。
第一种,把“分居满两年”当成自动离婚。有人一分居就搬走,两年里对家里的存款、房贷、对方的工作变动一概不问,等到想起要离婚,账户早就空了。法律上从来没有“自动离婚”这回事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:…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这里是“应当准予离婚”的法定情形之一,前提是有人起诉、法院调解无效,而不是时间一到婚姻自动结束。而且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,连续计算,中间偶尔同住,很可能被打断。
第二种,以为分居之后各挣各的、各花各的,就等于财产分开了。除非双方签过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,否则分居只是生活方式变了,财产制并没有变。
第三种,眼里只有房子和车。公积金、企业年金、股票基金、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、公司股权,甚至一方名下的大额理财,都是需要处理的财产。漏掉一项,可能就是几十万。
分居期间挣的钱、欠的债,法院为什么常按共同财产处理
我国婚姻家庭编确立的法定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分居期间仍然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所以这几类财产照样是共同的。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列的是个人财产,主要是婚前财产、人身损害赔偿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。这两条是分居财产分割的基本框架。
| 常见说法 | 法律上的实际情况 | 建议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分居后工资各归各 | 无书面约定仍属共同财产 | 保留收入凭证,离婚时一并主张 |
| 分居期间自己还的房贷白还了 | 共同财产还贷及对应增值仍共同 | 保留还款流水,主张分割增值部分 |
| 对方借的钱跟我无关 | 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 | 收集资金用途证据,必要时申请调查 |
债务这块要单独说。分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,是不是共同债务,关键看用途: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、共同生产经营,或者双方共同签字的,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。只是对方自己消费、赌博、投机的,另一方一般不用背。
还有一种情况更隐蔽:分居期间一方把存款转给父母、朋友,或者低价卖房。这属于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条:夫妻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所以发现异常转账,越早固定证据越好,不要等到开庭才去查。
想把账算清楚,先把这些材料备齐
- 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如果结婚证丢失,可先去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登记档案。
- 不动产权证、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,以及近几年的还款流水。
- 主要银行账户近三到五年的流水,重点标出大额转出、取现、临近分居或起诉时间的变动。
- 公积金、社保缴费明细,企业年金账户对账单。
- 证券、基金、理财、保险账户信息,保险注意现金价值和受益人。
- 公司股权、出资证明、分红记录,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流水。
- 车辆登记证、行驶证、购车发票。
- 债权债务凭证,包括借条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。
- 分居证据:租房合同、居委会或物业证明、双方聊天记录、快递收件地址、水电燃气缴费记录。
清单里的东西不用一次凑齐,但方向要有。特别是银行流水,很多人只打最近一年,实际上法院常看婚后至今的大额变动,时间跨度不够,等于把线索让给了对方。
协商不成要起诉,时间和流程心里得有数
能协议解决当然省事。双方对财产、孩子都谈得拢,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,有三十天冷静期,期满后三十天内共同去领证,过期视为撤回申请。
谈不拢就走诉讼。管辖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;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。立案后法院会先调解,调解不成再开庭。一审普通程序一般三到六个月内审结,涉及评估、鉴定或者财产线索复杂的,时间会更长。上海法院案件量大,第一次开庭排期通常也要等上一段时间。
结合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,第一次起诉离婚、对方坚决不同意且没有法定情形的,法院往往会给一次缓和机会,判决不准离婚。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再起诉,法院一般不予受理;六个月后再起诉,判离的可能性会明显上升。
诉讼请求怎么写,直接决定能分到什么。本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办案中常见到当事人只写“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”,没有列明具体财产,庭审时再补充就很被动。房产、车辆、存款、股权、公积金,能写清楚的尽量逐项列明。
常见问题
分居期间的工资、奖金,离婚时要分给对方吗?
原则上要。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的情况下,分居期间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工资、奖金、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纳入分割范围。想主张归自己,需要有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财产,比如婚前财产的转化、人身损害赔偿等。
对方把存款转走了,还能追回来吗?
可以争取。先固定证据:调取银行流水,标出大额、异常、临近分居或起诉时间的转账。法院查实属于隐藏、转移共同财产的,分割时可以对对方少分或不分;离婚后才发现的,还可以另行起诉请求再次分割。
分居满两年,第一次起诉就能判离吗?
不一定。分居满两年是法定情形之一,但要同时满足因感情不和、连续分居、有证据证明这三个条件。租房合同、居委会或物业证明、双方聊天记录、快递收件地址、水电缴费记录都可以用。证据不足,法院可能认定感情尚未破裂,判决不准离婚。
分居离婚的财产问题,说到底就两件事:把财产范围摸清楚,把证据固定住。分居这段时间别断了对家庭财务的关注,该留的凭证留好,该查的账户查一遍。真到了要谈、要诉的那一步,手里有材料,心里才有底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位于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,长期代理上海地区离婚、财产分割、抚养权纠纷,如果你正卡在“不知道从哪一步开始”,可以带着现有材料先做一次梳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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