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配起诉第三者,即便法院判决确认赠与无效、返还款物,律师费原则上仍由原配自己承担。除非双方事先有明确约定,或者案件落入法律、司法解释特别规定的少数情形,否则不能要求第三者赔付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在接待这类咨询时,通常第一句话就把这个前提讲明白:胜诉解决的是财产能不能要回来,律师费是另一笔账。
这个结论听上去不太解气,但它是现行规则运行的自然结果。打官司要花钱,钱花在谁身上,法律是有分工的。下面把不同情形拆开讲。
胜诉了却要自付律师费,症结在于两笔钱性质不同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所称的“诉讼费用”,指案件受理费、申请费,以及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出庭发生的费用。这部分由败诉方负担,是大家熟悉的规则。律师费不在这份清单里。
换句话说,判决书写着“诉讼费由被告负担”,指的只是那几百上千元的受理费,和你付给律所的代理费不是一回事。律师费属于当事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自行支出的成本,谁委托、谁付费,是通行做法。
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:原配拿到返还财产的胜诉判决,回头发现律师费、调查取证的花销一分没要回来,心理落差很大。这里要注意,起诉时是否把律师费写进诉讼请求,与法院最终是否支持,是两件事。
哪些情形下,律师费有可能转由第三者负担
不能说完全没有空间,只是门槛不低。
一是双方有书面约定。比如婚内财产协议、返还协议中明确写“违约方承担对方为实现权利支出的律师费”。这类条款性质上属于损失赔偿的预定,法院会审查其合理性,约定过高的部分可能被调整。需要提醒的是,所谓“忠诚协议”里关于律师费的条款,上海地区法院的态度整体审慎,能否执行要看具体表述和举证情况,不宜想当然。
二是法律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。知识产权侵权、担保追偿、部分合同纠纷等领域,明确规定可以主张为制止侵权、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。婚姻家事领域的返还财产之诉,不在此列。
三是作为损失的一部分主张,交由法院酌定。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,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,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。有当事人据此把律师费列为“损失”。这条路径理论上说得通,实务中获支持的比例并不高,法院通常认为律师费并非无效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,且数额缺乏客观标准。
还有一种容易被混淆的思路:在离婚诉讼中依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主张损害赔偿。这一条针对的是配偶,不是第三者;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,律师费一般不被单列支持。
法条依据:请求权基础落在哪里
原配起诉第三者,最常见的诉讼请求是确认赠与行为无效、返还夫妻共同财产。请求权基础主要是下面几条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……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: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……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七条: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、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,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予以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应当折价补偿。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;各方都有过错的,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律师费能不能落进“由此所受到的损失”,就是前面提到的第三条路径。而诉讼费如何分担,依据是另一条:
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第二十九条: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,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。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。
把这几条摆在一起看,脉络就比较清楚:法律给原配的工具是“把送出去的共同财产要回来”,并没有同时给一个“让对方替自己付律师费”的工具。
几个流传较广的说法,其实站不住脚
咨询中被问得最多的,是下面这几种。
“我赢了官司,所有费用都该对方出。”这是对“败诉方负担诉讼费”的扩大理解。诉讼费与律师费是两条线,判决主文里很少出现律师费。
“只要把律师费写进诉请,法院就得判。”法院确实会在判决理由中回应,但回应的方式多为“不予支持”。而且把律师费计入诉讼标的,可能抬高受理费基数,起诉前要算这笔账。
“第三者破坏家庭,精神损失费加律师费一起要。”原配单独起诉第三者时,请求通常限于返还财产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要在离婚诉讼中向配偶主张,且需符合重婚、与他人同居等法定情形。两笔账不能混着算。
“忠诚协议写了就一定能拿到钱。”协议效力的认定涉及是否出于自愿、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、是否牵涉人身关系等多重判断,个案差异很大。本所婚姻家事律师在实务中发现,把希望全押在一纸协议上,往往不如把证据做扎实。
起诉前后怎么做:五步流程与一份材料清单
把注意力从“律师费谁出”转回“钱能不能要回来”,是更实际的做法。流程大致如下。
- 梳理财产线索。查清配偶向第三者转账的账户、时间、金额,以及有无房产、车辆、奢侈品等大额赠与,形成时间轴。
- 固定证据。银行流水、微信与支付宝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消费凭证,能公证的尽早公证,电子证据注意保留原始载体。
- 确定诉讼请求。核心是确认赠与无效并返还款物;是否并列主张律师费、利息,要结合证据情况与诉讼成本权衡。
- 准备委托材料并立案。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,涉及不动产的注意专属管辖。
- 庭审与执行。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,及时申请强制执行;对判决不服的,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上诉。
需要准备的材料,通常包括:
- 结婚证与双方身份信息,用于证明赠与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
- 银行流水与第三方支付记录,标注可疑转账
- 微信、短信聊天记录及原始载体
- 房产、车辆、股权的登记信息或查询结果
- 婚内财产协议、忠诚协议等书面文件(如有)
- 委托代理合同与律师费发票(主张律师费时提交)
本所通常建议当事人先做一次成本测算:可能追回的金额、诉讼费与律师费的支出、时间周期,三者摆在一起看,再决定打不打、怎么打。情绪上的不甘心可以理解,但诉讼是笔经济账,算清楚再动手,比打到一半发现不划算要从容得多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代理这类案件时,会把可主张与不可主张的部分在委托前分开列明,避免胜诉后产生新的争执。
常见问题
胜诉后,律师费真的完全没办法让第三者承担吗?
不是绝对没办法,但要有清醒预期。可行路径只有三条:事先有明确书面约定、案件属于法律特别规定可主张合理费用的类型、法院基于过错酌定。三者都不具备时,律师费由委托人自行承担。与其事后争取,不如在委托前就把费用结构问清楚。
只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、不提出离婚,可以吗?
可以。返还不当赠与的诉讼与离婚诉讼是两个独立的诉,前者不以离婚为前提。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先解决财产问题,再考虑婚姻走向。这里要注意诉讼时效,一般为三年,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。
诉讼费最后由谁承担?
由败诉方负担。原告起诉时需先行预交受理费,判决时法院根据胜败诉情况决定分担比例;部分胜诉、部分败诉的,按具体情况分摊。撤诉的,受理费减半收取,由原告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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