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给结论:可以起诉,但能否获支持要看三个前提
可以。夫妻双方作为共同原告,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财产提起返还之诉,人民法院一般会立案受理。能否获得支持,则要看三个前提:被赠与的财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、赠与行为是否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、主张返还的主体与返还对象是否对应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团队在代理此类案件时发现,当事人的困惑往往不在「能不能告」,而在「谁来告、告什么、能拿回多少」。
把这三件事拆开看,答案会清楚很多。起诉主体不同,法院的态度差别不小:原配单独起诉是实践中最常见的路径;夫妻二人共同起诉,程序上没有障碍,却会牵出「过错方自己有没有资格请求返还」的争论;由赠与方一人起诉第三者,多数法院持否定态度。
三种起诉主体,法院的处理并不一样
| 起诉主体 | 是否受理 | 常见裁判思路 | 需要注意 |
|---|---|---|---|
| 原配一方单独起诉 | 一般受理 | 认定赠与行为无效,判令第三者返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| 需举证款项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|
| 夫妻双方共同起诉 | 一般受理 | 确认赠与无效,返还对象为夫妻共同财产;部分法院对过错方作为原告的请求作限缩处理 | 夫妻二人主张需一致,诉讼中不宜相互推诿 |
| 赠与方单独起诉 | 存在分歧,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| 违背公序良俗的给付,给付方不得请求返还;也有法院按无效行为返还处理 | 风险较高,通常不建议单独走这条路 |
表格里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第三行。不少当事人以为「钱是我转出去的,我当然能要回来」,但法院审查的落点并不在谁掏的钱,而在这笔给付本身是否值得法律保护。
原配单独起诉,为什么最常见
婚外赠与的本质,是一方未经配偶同意,把共同财产无偿送出。原配是财产权被侵害的一方,主体资格最清晰,诉请也最容易被法院接受。实践中,原配通常会一并主张赠与无效与返还不当得利,两个请求权基础指向同一笔款项,法院择一支持即可。
这里要注意返还对象。若夫妻尚未离婚,法院一般判令第三者向夫妻共同财产返还,或直接向原配返还;若已经离婚且财产已分割,原配只能就属于自己的份额主张,超出部分需另行处理。
夫妻共同起诉,程序上不是问题
夫妻二人同为原告,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,法院不会因为多了一个原告就驳回。审查重点仍在两处:赠与的款项是否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;夫妻双方对返还的主张是否一致。若诉讼中过错方态度反复,甚至与第三者口径趋同,法院可能对返还范围作限缩认定。
打个比方,共同起诉像是夫妻二人一起去把「家门的钥匙」要回来,而不是替过错方把过去的事抹平。诉讼中仍要如实陈述赠与经过,虚构借款、伪造债务的做法,反而会削弱己方主张。
赠与方单独起诉,风险最高
赠与方是婚外关系的参与者,其给付目的本身违背公序良俗。若允许其以自己不法为由请求返还,等于让行为人从不当行为中获利。结合上海地区法院的审判实践,此类起诉被驳回或裁定不予支持的情形并不少见。确有返还需求的,由原配出面更为稳妥。
法条依据:赠与为何无效,财产为何应当返还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: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平等处理权不等于任何一方可以单独处分大额共同财产。日常家事范围内的支出,一方可以独立决定;超出日常生活需要、又未经配偶同意的无偿赠与,就落入了无权处分的范畴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婚外赠与因涉及婚姻忠诚与家庭秩序,通常被认定落入该款范围。行为无效之后,依第一百五十七条,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当返还;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,折价补偿。
还有两条常被忽略。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允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有隐藏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时,另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;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则规定,离婚分割财产时,对隐藏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这两条与返还之诉并不冲突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合使用。
诉讼时效按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计算,为三年,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。发现转账记录的时间,往往就是起算点。
真要起诉,按这几步准备
- 固定款项流向。调取银行流水、微信与支付宝转账记录,标注时间、金额、收款方,形成完整的资金链条,避免只截取个别红包或转账。
- 确认财产性质。核对款项是否来自婚后工资、经营收益;若对方主张是婚前存款、人身损害赔偿金或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需准备反证。
- 梳理赠与事实。整理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、消费凭证,说明款项是无偿赠与而非借款、还款或共同消费。
- 确定诉讼主体与诉请。原配起诉、夫妻共同起诉各有利弊,诉请金额应扣除明显属于小额日常消费的部分。
- 核对时效节点。从知晓赠与事实之日起算三年,中间是否有催告、协商等中断情形,需一并说明。
- 考虑财产保全。若第三者有大额资金转出迹象,可在起诉时申请保全,防止判决难以执行。
这套流程看着琐碎,实际办案中每一步都会影响结果。证据链断在第二步,后面的主张往往站不住。
几个容易踩空的误区
误区一:只要对方出轨,所有花销都能要回来
并非如此。法院通常只支持大额、可查证、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赠与。餐饮、交通、节日小额红包等共同消费或日常馈赠,一般不纳入返还范围。
误区二:可以顺便向第三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
婚外赠与纠纷的案由是财产返还,精神损害赔偿通常不在该诉中处理。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,一般是在离婚诉讼中向配偶提出,对象和程序都不同。
误区三:离婚了就不能再追
离婚后发现婚内存在未分割的共同财产,仍可另行起诉。只是诉请范围限于属于自己的份额,且要受三年时效约束。
误区四:必须夫妻一起告才行
不是。原配单独起诉同样能被受理,且更常见。夫妻共同起诉并非法定前置条件,只是特定情形下的一种选择。
写到这里,结论可以再收一收:夫妻双方共同起诉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,程序上可行,实体上能否如愿,取决于财产性质、证据完整度与诉讼策略的配合。金额较大或对方已开始转移财产的,建议在起诉前完成证据固定与方案设计。上海盛沃律师事务所长期代理上海地区离婚诉讼、财产分割与抚养权案件,办公地址在静安区铜仁路299号SOHO东海广场33楼,遇到具体问题可携带材料当面沟通,再决定走哪条路径。
相关阅读
双方互相转账时,被转移财产数额怎么核算?本文拆解流水总额法、单边算法等常见错误,...
一方转移财产后又转回账户,核算金额时通常以银行流水为基础,扣除已转回部分与合理家...
夫妻共同存款转入子女账户离婚可以追回分割吗?在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中,关键看转账是...
上海未成年子女收到父母大额转账如何认定?本文从常见案例出发,拆解夫妻共同财产与子...